函轉客家委員會受理「112年度第2次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及「112年度客語能力高級認證」報名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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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教研組長汪德方

重申本府同仁通過客語能力認證之相關獎勵措施,請依 107年4月19日府授客二字第10730183000號函辦理:

(一)依「客家委員會獎勵客語績優公教人員作業要點」,獎勵通過客語認證之全國公教人員,通過初級認證,嘉獎 1次、中級認證,嘉獎2次、中高級認證,記功1次。惟避免重複敘獎,通過各級別認證者之敘獎僅以初次通過者為限,另已通過較

高等級者若再通過較低級別,不予敘獎。

(二)參與客語能力認證者核予補休1日外,並由客家委員會補 助全國公務人員及軍警人員參加112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可向任職機關申請補助,申請相關程序,本會將另函發文各機關學校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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