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111學年度第2學期各級學校體育獎勵金申請作業,即日起至112年8月9日(星期三)前受理申請
由 dcsh134 在 二, 07/18/2023 - 16:33 發表
一、依據「臺北巿各級學校體育獎勵金發給辦法」辦理。
二、如欲申請體育獎勵金,相關繳交表件如下:
(一)戶籍證明:公私(國)立各級學校含市立大學「選手」 請檢附選手個人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以利初審作業,未附戶籍謄本正本(不可省略記事)資料者,不予以審查。
(二)賽事成績證明:111學年度第2學期(自112年2月1日至 112年7月31日止)辦理完畢之運動最優級組指定賽事獎狀或成績證明影本。
(三)賽事秩序冊:請彙整封面、競賽規程、分組表及隊職員 名冊(8所以上學校、隊職員及教練姓名)等佐證資料。
三、上述資料請於112年8月9日(星期三)前繳交至本校體育組,
四、如有其它相關問題,歡迎洽詢體育組長,連絡電話:2533-4017 分機134。
附件 | 大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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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巿各級學校體育獎勵金發給辦法.pdf | 85.91 KB | |
111學年度核定之全國性錦標賽及全國性國小單項運動競賽項目表.pdf | 105.53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