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財團法人宏道運動發展基金會辦理「112年宏願典範運動教練獎實施要點」1份,請符合資格者踴躍提出申請。

發佈人: 
學務處體育組

一、旨揭實施要點內容簡述如下:

()獎項、名額及獎金額度

1、績優訓練獎:8名,獎金新臺幣(下同)5萬元。

2、運動科學獎:1名,獎金5萬元。

3、全人培育獎:3名,獎金5萬元。

4、特殊奉獻獎:1名,獎金10萬元。

5、宏願獎:1名,獎金30萬元。

()申請資格:宏願獎除外,餘獎項需符合下列資格。

1、實際指導學校運動選手訓練工作。

2、凡服務於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之教師或運動教練,最近10年擔任教練工作達6年以上。

3、品德優良、具訓練熱忱、精進專項相關知能、因材施教、與選手良性溝通、提供建設性建議,指導選手3年內參加全國性賽事成績優異、指導選手畢業後升學持續接受訓練及參賽。

二、詳細資訊請參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