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112學年度高中數理資優班甄選須參加初選名單及試場分配表
公告本校112學年度高中數理資優班甄選須參加初選名單及試場分配表
一、依准考證號碼順序公佈。
二、"須參加初選"及"免參加初選逕入複選"本校112學年度高中數理資優班入班鑑定初選性向測驗名單,詳如附件。
三、評量時間:
112年7月20日(星期四) | 地點 | |
08:20~08:30 | 預備(10分鐘) | 112年7月19日 (星期三)12:00前於本校網站公告評量試場 |
08:30~08:40 | 測驗說明(10分鐘) | |
08:40~10:00 | 數學性向測驗(80分鐘) | |
10:00~10:20 | 休息 | |
10:20~10:30 | 預備(10分鐘) | |
10:30~10:40 | 測驗說明(10分鐘) | |
10:40~11:50 | 自然性向測驗(70分鐘) |
四、考試地點:
一般試場--本校2樓/3樓K書中心 (從一樓中央川堂右轉到底,依引導人員指示進入試場報到),試場分配表詳見附件。
五、注意事項:
(一)試場禁止飲食。
(二)考試時間8:20開始預備,為俾利報到順利進行,建議提前20分鐘抵達考場。
(三)一般試場考生為維健康,評量過程中建議配戴口罩,於配合監試人員查驗身分時,暫時取下口罩查驗後戴回。
(四)如有發燒或咳嗽、流鼻水、喉嚨痛等呼吸道症狀,安排於備用試場(一)應試;篩檢陽性(無症狀/輕症)之考生,安排於備用試場(二)應試,請務必提前告知,並請務必全程配戴口罩。
(五)請攜帶評量證及國民身分證(核對身分) 、2B鉛筆、橡皮擦等文具應試;測驗施測時學生不得提早離場。
*試場規則(依附件7 臺北市112學年度高中資優入班鑑定評量違反試場規則處理方式):
一、進出試場規則:
初選每節測驗正式開始後不得入場,考試開始後不得提早離場。
二、考試攜帶物品:
(一) 考試時考生須攜帶評量證(置於試場座位上)及國民身分證準時入場,對號入座。評量證須妥為保存,如有毀 損或遺失,考生應於考試當日攜帶與報名時同式相片和身分證件,向考生服務台申請補發。
(二) 請自行攜帶2B鉛筆、橡皮擦,文具不得在場內向他人借用。
(三) 非應試用品(含發聲設備、行動電話、呼叫器、PDA等通訊器材請關機)、參考書籍、紙張及個人物品一律放在教室前方,不 得隨身攜帶。
三、場內應辦事項:
(一) 進場時應先將評量證及國民身分證放置桌面左上角。
(二) 坐定後,應先核對姓名與評量證號碼。
四、場內禁止事項:
(一) 嚴禁談話、左顧右盼等任何舞弊行為;試場內取得或提供他人答案作弊事實明確者,或相互作弊事實明確者,該科考試不予計分。
(二) 考試結束鐘(鈴)響起,監試人員宣布考試結束,不論答畢與否應即停止作答,待監試人員收卷、收卡並確認無誤後方可離場。交卡後強行修改者,該科考試不予計分。
五、其他
(一) 如遇空襲警報、地震,應遵照監試人員指示,迅速疏散避難。
(二) 未盡事宜者,交由本校資優班學生鑑定工作小組討論,修正時亦同。
附件 | 大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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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須參加初選性向測驗名單(公告).pdf | 161.93 KB | |
112學年度免參加初選性向測驗名單(公告).pdf | 90.07 KB | |
112學年度資優班入班鑑定初選試場I(K2)座位表20230720-34人.pdf | 101.86 KB | |
112學年度資優班入班鑑定初選試場II(K3)座位表20230720-32人.pdf | 135.63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