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費減免
- 相關資訊請洽教務處註冊組25334017#124
申請時間:111年8月1日~111年8月10日(工作日上午半天)
申請方式:
1.請下載申請表填寫(或至教務處當場填寫亦可,請攜帶相關證明文件).
2.請將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於申請時間親送至教務處註冊組.
註冊費申請減免一覽表:
減免身分 | 減免項目 | 應繳證明文件 |
低收入戶學生 | 學費 | 1.當年度低收入戶證明文件(須有學生名字)。 |
中低收入戶學生 | 6/10學費 | 1.當年度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須有學生名字)。 |
原住民 設籍臺北市 | 學費 | 1.戶籍謄本影本1份(上學期:8月以後的、下學期:1月以後的,含學生本人及父母)。 2.學生本人存摺影本。(新申請者繳交) 教育補助項目說明事項: ※教育補助項目由學校向臺北市原民會申請,核准後發放。 ※補助資格為學生戶籍需於開學前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至學期結束。 |
原住民 非設籍臺北市 | 學費 | |
重度、極重度 | 學費 | 1.身心障礙手冊(查驗正本,繳交影本)。 |
中度 | 7/10學費 | |
輕度 | 4/10學費 | |
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孫子女 | 6/10學費 | 1.當年度特殊境遇家庭證明文件。 |
現役軍人子女 | 3/10學費 | 1.在職服務相關證明文件(查驗正本,繳交影本)。 |
軍公教遺族子女 | 學費 辦理補助申請 | 1.填寫「軍公教遺族子女就學費用優待申請書」。 |
兄弟姊妹同校就讀 | 家長會費 | 戶籍謄本影本1份。 |
注意事項
- 以上各類減免申請,皆須學生自行提出。
- 同時具有多項減免身份者,僅能擇一辦理。
- 團保減免申請於每學期註冊費繳交截止日後之20日內辦理,逾時提出申請辦理者,需自付學生團保費,其餘項目仍有減免。
- 學生存摺影本作為補助經費或註冊費退費轉帳用,請務必提供。
附件 | 大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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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立大直高中高中部註冊費減免申請表.pdf | 327.99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