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費減免

  • 相關資訊請洽教務處註冊組25334017#124

申請時間:111年8月1日~111年8月10日(工作日上午半天)

申請方式:

1.請下載申請表填寫(或至教務處當場填寫亦可,請攜帶相關證明文件).

2.請將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於申請時間親送至教務處註冊組.

 

註冊費申請減免一覽表:

減免身分

減免項目

應繳證明文件

低收入戶學生

學費
雜費
學生保險費
家長會費
課後輔導費(無參加無減免)

1.當年度低收入戶證明文件(須有學生名字)。
2.學生本人存摺影本。(新申請者繳交)

中低收入戶學生

6/10學費
6/10雜費

1.當年度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須有學生名字)。
2.學生本人存摺影本。(新申請者繳交)

原住民 

設籍臺北市

學費
雜費
學生保險費
※申請教育補助

1.戶籍謄本影本1份(上學期:8月以後的、下學期:1月以後的,含學生本人及父母)。

2.學生本人存摺影本。(新申請者繳交)

教育補助項目說明事項

※教育補助項目由學校向臺北市原民會申請,核准後發放。

※補助資格為學生戶籍需於開學前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至學期結束。

原住民 

非設籍臺北市

學費
雜費
學生保險費

重度、極重度
身心障礙學生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學費
雜費
學生保險費

1.身心障礙手冊(查驗正本,繳交影本)。
2.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1份(含學生本人及父母)。
3.
前1年度家庭年收入所得需低於新台幣220萬始得減免故需參加政府財稅查調舊生請填寫免學費財稅查調申請書高一新生請上網填寫資料。

中度
身心障礙學生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7/10學費
7/10雜費

輕度
身心障礙學生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4/10學費
4/10雜費

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孫子女

6/10學費
6/10雜費

1.當年度特殊境遇家庭證明文件。
2.學生本人存摺影本。(新申請者繳交)

現役軍人子女

3/10學費

1.在職服務相關證明文件(查驗正本,繳交影本)。
2.繳交本表時的當月份戶籍謄本影本1份,含學生本人及父母。

軍公教遺族子女

學費
雜費
※報局核准後

辦理補助申請

1.填寫「軍公教遺族子女就學費用優待申請書」。
2.撫卹相關證明文件(須含有學生名字,查驗正本,繳交影本)。
3.繳交本表時的當月份戶籍謄本影本1份,含學生本人及父母。
4 備妥上述1~3項資料,需報請教育局核准。
5.學生本人存摺影本。(新申請者繳交)

兄弟姊妹同校就讀

家長會費
校刊費

戶籍謄本影本1份。

注意事項

  • 以上各類減免申請,皆須學生自行提出。
  • 同時具有多項減免身份者,僅能擇一辦理。
  • 團保減免申請於每學期註冊費繳交截止日後之20日內辦理,逾時提出申請辦理者,需自付學生團保費,其餘項目仍有減免
  • 學生存摺影本作為補助經費或註冊費退費轉帳用,請務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