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費減免須知
- 相關資訊請洽教務處註冊組25334017#124
申請時間:112年8月1日~112年8月10日(工作日上午半天)
申請方式:
1.請下載申請表填寫(或至教務處當場填寫亦可,請攜帶相關證明文件).
2.請將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於申請時間親送至教務處註冊組.
班級資料: 年 班 號 | 學年度: 學年度第 學期 | |
學號: | 家長連絡手機: | |
學生姓名: | ||
身分類別(請勾選) | 減免項目 | 應繳證明文件 |
□低收入戶學生 | 家長會費 學生保險費 書籍費 | 1.當年度低收入戶證明文件(須有學生名字) 2.學生本人存摺影本 |
□中低收入戶學生 | ※申請安心就學補助 | 1.當年度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須有學生名字) 2.學生本人存摺影本 |
□原住民 設籍臺北市 | 學生保險費 ※申請教育補助項目: 家長會費 書籍費500元 | 1.戶籍謄本影本1份(上學期:8月以後的、下學期:1月以後的,須含學生本人及父母) 2.學生本人存摺影本 ※申請原住民學生教育補助項目說明: (1)係由學校向臺北市原民會申請。唯為減輕家長經濟負擔,故於四聯單先行免收教育補助的項目。 (2)補助資格:學生戶籍需於開學前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至學期結束。 (3)若學期中戶籍遷移至臺北市以外,則需繳回教育補助項目之費用。 |
□原住民 非設籍臺北市 | 學生保險費 | 戶籍謄本影本1份(上學期:8月以後的、下學期:1月以後的,須含學生本人及父母) |
□重度、極重度身心障礙學生 | 學生保險費 | 身心障礙手冊(查驗正本,繳交影本) |
□軍公教遺族子女 | 報局核准後 依規定辦理補助 | 1.填寫「軍公教遺族子女就學費用優待申請書」 2.撫卹令(須有學生名字,查驗正本,繳交影本) 3.備妥上述兩項資料後,由學校送件教育局核辦 4.學生本人存摺影本 |
□兄弟姐妹同校就讀 兄姐或弟妹: 年 班 號 姓名: | 家長會費 校刊費 |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1份。 |
附件 | 大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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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大直高級中學國中部註冊費減免申請表.pdf | 169.35 KB |